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工作章程
学报编辑部
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》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(以下合称学报)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主办。为提高学报办刊质量和学术水平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学报是以反映本校科研和教学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,是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。学报的办刊宗旨,是展示相关研究领域高水平研究成果,支持优秀学术人才成长,促进中外学术交流。

第三条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(以下简称编委会)是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,对学报编辑出版工作起指导、监督和咨询作用。

第二章 编委会组成及产生办法

第四条 编委会组成

编委会设主任1名,编委若干名。

第五条 编委会委员条件

(一)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较高,政治责任心强,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;

(二)学术造诣较深,学术作风正派,了解所从事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;

(三)热心学报工作,为学报的发展出谋划策,能承担编委会委派的任务。

第六条 编委会产生

由校内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学院、与学报办刊定位和宗旨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及专家推荐编委会成员,学报编辑部汇总,提交学校审定编委会组成人选。

编委会组成人选确定后,由编委会主任聘任并颁发聘书。

第七条 任期与个别调整

编委会每届任期四年。

对因各种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委员职责的编委,或因工作需要需增补委员时,由编辑部向编委会主任提出免职或增补报告,经学校同意后予以调整。

第三章 职 责

第八条 编委会职责

(一)指导、监督学报编辑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,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;

(二)指导学报编辑部选题、策划、组稿、征稿;

(三)指导、监督学报编辑部贯彻实施办刊宗旨;

(四)对学报编辑出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,监督学报稿件学术质量;

(五)积极培养和发现人才,壮大作者队伍,充实编审力量;

(六)收集反馈意见,指导学报编辑部总结办刊经验。

第九条 主任委员职责

(一)主持编委会全面工作;

(二)召集编委会会议,研究解决学报编辑及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。

第十条 编委会委员职责

(一)执行编委会的决定,完成编委会安排的工作;

(二)关注学报发展,收集反馈意见,提出办刊思路和建议;

(三)在科研、学术交流活动中,加强对学报的宣传;为学报组织高水平特色稿件,承担一定审稿任务;提供学科最新科研动向,推荐选题,协助组稿;

(四)负责相关学科稿件学术质量的把关;

(五)积极为学报撰写或推荐高质量的稿件;

(六)参加编委会会议和学术活动。

第四章 工作方法

第十一条 编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。

编委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,研究以下事项:

(一)编委会任期工作计划、年度工作计划;

(二)编委会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;

(三)学报年度选题计划、栏目设置及组稿计划;

(四)学报办刊宗旨落实情况;

(五)学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;

(六)学报工作中与办刊质量相关的其他重大问题。

第五章 附 则

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。

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